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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实验室集中供气通风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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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集中供气管线设计

2020-01-02 15:31:38
四川集中供气管线设计
详细介绍:

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管线设计

( 1) 按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的通用实验室,各种气体管道也应按标准单元组合设计。

( 2) 根据实验室用气量,计算供气压力、流量和管 道 内 径,所 有 气 体 主 管 道 原 则 上 不 低 于9. 52mm ( in,仪器空气管道直径为 12.7mm) 。管道末端,原则上不低于 6.35mm( in,也可根据实际使用量而定) 。

( 3) 氢气、氧气和乙炔甲烷等管道以及引入实验室的各种气体管道支管明敷。在管道井、管道技术层内敷设有可然气体氢气、氧气和乙炔甲烷等管路时,应有通风装置保证有每小时( 1~3) 次的换气次数150。

( 4) 需穿过实验室墙体或楼板的部位应设有预埋套管,管路经套管穿过,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接。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严密。

( 5) 氢气、氧气管道的末端和高点宜设放空管。放空管应高出层顶 2m 以上,并应设置在防雷保护区内。氢气管道上还应设取样口和吹扫口。放空管、取样口和吹扫口的位置应能满足管道内气体吹扫置换的要求。

( 6) 氢气、氧气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。有接地要求的其它管道,其接地和跨接方法应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执行。

( 7) 管道的敷设应按照以下的几个方面考虑:

① 干燥气体的管道宜水平布置,如气体中含较高水分,其管道应有≤0.3%坡度,坡度向冷凝液体收集器方向。

② 其它气体管道与氧气管道需同架安装时,其管道间距离≤0.25m。氧气管道应在其它管道之上,但氢气管道除外。

③ 平行安装氢气管道与可燃气体管道时,其管道间距不应≤0.50m,管道交汇时,其间距不应≤0. 25m; 分层敷设时,氢气管道应在上方。

④ 每隔 1.5m 左右,气体管路需有支架固定。另外,可根据气体管路弯曲的直径,设置合适的支架位置

⑤ 室内敷设氢气管道时不能直接埋地里或布置在地沟内,避免直接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。

⑥ 钢瓶接头到调节阀之间应设有耐高压金属软管,管道与阀件的连接应设有高压双卡套接头,以方便部件的维修和更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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